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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

2022-07-20 10:13:25 来源:佛山视窗  繁体 复制  

  7月20日,海口市教育局发布《海口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义务教育国家办学主体和公益属性,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细则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实施户籍地保障,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科学划定公办学校片区范围,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落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细则明确,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年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细则还对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做了明确规定。

  据悉,网上申请学位7月21日9时至27日24时,入学审核7月28日至8月14日,学校公示新生名单8月11日至17日,新生报到8月18日前。

  此外,细则还对民办学校招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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